根据《太阳集团tyc4633科学研究基金(辅导员专项)管理办法》,现将申报2013年科学研究基金(辅导员专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限为辅导员(含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学生工作,工作实绩突出,具有扎实的学生工作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学生工作实际经验;
2.有志走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道路,有志成为学生工作专家;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连续从事学生工作满3年。
二、项目类别
辅导员专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0.8万元。
三、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不超过2年。
四、结题要求
(一)重点项目结题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组成员正式出版项目研究方向相关学生工作研究专著1本;
2.项目组成员以第一作者发表项目研究方向相关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3篇(CSSCI论文不少于1篇);
3.项目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级别表彰或奖励。
(二)一般项目结题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组成员正式出版项目研究方向相关学生工作研究专著(编著)1本;
2.项目组成员以第一作者发表项目研究方向相关核心期刊论文1篇;
3.项目研究成果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表彰或奖励;
4.项目研究成果被学校学生工作职能部门采纳并应用。
项目组成员出版专著(编著)、发表论文均须标注“太阳集团tyc4633科学研究基金(辅导员专项
来源: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