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11级全日制博士和2013级全日制硕士在校生学习进度的温馨提示

2017-03-03 11:41:28 来源:太阳集团tyc4633 分类:研究生公告 阅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2011级全日制博士和2013级全日制硕士在校生:

根据《太阳集团tyc4633研究生毕业、结业、肄业、退学实施细则》(西交校研[2013]18号)相关规定,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在研究生达到在校学习时间的最长年限时,应以毕业、结业、肄业、退学等形式之一终止学籍。太阳集团2011级博士研究生和2013级硕士研究生将于2017年12月31日达到最长学习年限。

相应年级研究生在上述日期之前应努力完成课程学习、科研实践、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等环节,力争达到毕业要求并参加论文答辩。若论文未达到相关要求或答辩未通过,研究生可申请结业。硕士结业生和博士结业生可分别在结业注册后的一年和两年内再次申请论文答辩。

请相应年级在校研究生按照《太阳集团tyc4633研究生毕业、结业、肄业、退学实施细则》(西交校研[2013]18号)的规定,主动核对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及论文各环节的完成情况,合理推进学习进度,力争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毕业。对于达到最长学习年限时未能毕业且未办理结业或肄业手续的研究生,将在核查之后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退学(学籍注销)处理。

太阳集团tyc4633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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