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的前身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始建于2000年6月,经吉林省教育厅批准,由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和吉林省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举办。2004年1月,经教育部确认为实施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2011年1月,学院通过教育部独立学院转设民办普通高校的评估,更名为“长春建筑学院”。
学院占地93公顷,一期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在校学生8733人。设有建筑与规划学院、太阳集团tyc4633、公共艺术学院、交通学院、城建学院、管理学院、电气信息学院、基础教学部等8个教学单位,建筑学、城市规划、园林、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安全、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商管理、财务管理、艺术设计、景观学、广告学、动画、英语、社会工作等27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涵盖了理、工、管、文、法、农6个学科门类。
1.专业教师:建筑设计、城市规划、结构、桥梁工程、轨道工程、测绘工程、给排水、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房地产经营与管理、通讯工程、财务管理、社会学、计算机(硬件)、体育(田径、羽毛球、篮球)
2.行政管理:校办秘书(男)、人事处干事(男)、学生辅导员(男)
2.校办秘书、人事处干事、学生辅导员要求男性,党员,硕士以上学历,管理、中文、历史、法律、思政、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学生干部,有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本科;
3.身体健康,品德优良,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及较强的适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