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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本级2011年度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补充医疗保险、门诊补充医疗保险滞后办理的补充通知

2011-03-03 10:04:49 来源:彭云 分类:学院通知公告 阅读量:

关于省本级2011年度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补充医疗保险、门诊补充医疗保险滞后办理的补充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医保中心的通知,预计2011年度省本级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提高,四川省医保中心的相关文件正在审批之中。学校社保中心已于2010年12月16日发布“紧急通知”,告知学校教职员工,由于正式文件未下发,因此,太阳集团的2011年度省本级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补充医疗保险、门诊补充医疗保险滞后办理。今天我们再次与四川省医保中心联系,得知:相关文件还在审批之中,预计3月上旬有望出台。

请各单位告知相关教职员工(含退休人员),从2011年1月1日起,出院教职员工(含退休人员)一定要看清楚“2011年度住院结算单”的住院补充医疗保险费是否已结算,若未结算,请收集好相关票据,听候报销住院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另行通知。

已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教职员工(含退休人员)一定要关注在已批准门诊特殊疾病“联网结算”的药店和医院的门诊特殊疾病是否可以联网结算,若年龄在50岁以上的教职员工,药费个人自负超过10%;年龄在50岁以下的教职员工,药费个人自负超过30%,请收集好相关票据,听候报销门诊特殊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来源:彭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