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阳集团tyc4633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西交校教〔2019〕120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在退学预警期内获得学分数少于15个学分且获得总学分低于结业标准的”应予退学的有关规定。现将路程皓同学拟作退学处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太阳集团太阳集团tyc4633土木工程专业土木2022-16班学生路程皓(学号:2022110447),在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获得学分数为10学分,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获得学分数为9.5学分,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进入退学预警期,在退学预警期内获得学分数为10.5个学分。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现对路程皓同学拟作退学处理。
学院通过与学生本人取得联系,也将拟退学告知书邮寄送达学生本人,但学生本人未对告知内容进行确认回复,现特予网上公告方式传达。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拟退学告知书送达,如果对上述拟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提供相关说明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权利,认可对本人的退学处理。
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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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