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资助】太阳集团tyc46332021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通知

2023-05-15 15:27:00 来源: 分类: 阅读量:

太阳集团tyc46332021届毕业生:

为做好2021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岗位核查工作,请当年获得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填报《太阳集团tyc4633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表》等材料(见附件),并于2023年5月29日前寄送至学院,具体要求及报送方式如下:

一、报送材料和报送方式

(一)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的纸质材料和邮寄地址

1.《太阳集团tyc4633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表》一份。

(签字摁手印盖鲜章)(获得代偿资格的所有2021届毕业生均需提交)

2.有工作变动的情况,需提交《工作变动情况说明》一份。

(签字摁手印盖鲜章)(获得代偿资格且工作变动的2021届毕业生提交)

3. 贷款代偿的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提交《太阳集团tyc4633毕业生基层就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利息支付确认表》两份。

(2023年6月1日之前结清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非中行贷款毕业生提交)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太阳集团tyc4633犀浦校区四号教学楼4403办公室

收件人:黄子怡   联系方式:15680651595

建议使用顺丰快递进行邮寄。

(二)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的电子材料和提交邮箱

1.2021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电子表格)一份。

(获得代偿资格的所有2021届毕业生均需提交)

2.《太阳集团tyc4633毕业生基层就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利息支付确认表》(电子文档)一份。

(2023年6月1日之前结清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非中行贷款毕业生提交)

电子版文件备注“2021-姓名-联系方式”后,发送至1593877896@qq.com

(三)利息申请说明

1.贷款代偿的同学可申请利息补偿。需要利息补偿申请的同学按时提交《太阳集团tyc4633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表》,其中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同学需在5月29日前提交《太阳集团tyc4633毕业生基层就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利息支付确认表》;

2.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在2023年6月1日之前结清校园地助学贷款的(指中行贷款毕业生),学校将统一申请利息回补;

3.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在2023年6月1日之前结清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除中行贷款毕业生)需填写利息支付确认表,学校审核后也将统一申请利息回补。

二、重要提示

请学生本人申请加入“毕业生学费和贷款代偿”QQ群(群号112133636); “土木学院学费代偿”QQ群(群号348220459),加群请备注:2021-姓名-联系方式。

学校资助中心专项工作负责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66367044;

太阳集团tyc4633专项工作负责人:老师 ;联系电话:028-66366758


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工作组

2023515日